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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果业产业营销方案

2020-03-20


为了拓展我市果品销售市场,打造“赣南脐橙”、“甜柚”品牌,促进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2020年赣南脐橙市场营销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抓好赣南脐橙、甜柚的市场开拓、巩固与提升,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扶持壮大果业龙头销售企业,加大果品品牌宣传,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产业安全,扩大果品销售市场,增加果农收入,促进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在巩固陕西省西安、榆林、宝鸡、咸阳、延安、铜川等城市销售市场基础上,着力开拓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四个城市的销售市场。


2.抓好西安、宝鸡、榆林三个城市的赣南脐橙、甜柚专销区建设。


3.扶持1家龙头果业企业,建立“产地龙头企业+果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对接销地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


4.开展“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市企业、合作社、果农受教育面达到100%,坚决杜绝果品早采、染色等现象,确保果品品质和安全。


5.宣传赣南脐橙、甜柚品牌,做好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箱标与果标推广工作,实现包装上市销售的果品100%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合作社,提高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


1.加快发展果业合作社,引导、指导果农加入或组建果业合作社,使80%以上果农成为果业合作社成员。


2.组织成立以市为单位的合作社联社,以乡(镇)为单位为合作社分社。


3.加大对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力度,组织引导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提高果品商品率,实行按质量分级销售。


4.支持合作社参加各种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合作社前往对接城市开拓销售市场,以解决合作社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增加合作社成员收入。


5.以合作社为单位组建专业采果队伍,力争所有的果业专业合作社都组建专业采果队伍。


6.组织和动员合作社成员将生产的果品由合作社统一对接销售企业销售。


(二)积极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龙头加工营销企业群体


1.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根据加工分级包装贮藏能力、果品销售量及经济实力,大力扶持金盛源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芙蓉甜柚生产基地等果品加工营销企业。


2.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对接销地龙头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体系,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固定的原料基地,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3.支持、引导企业和果农建设恒温保鲜库及简易贮藏库,降低贮藏成本,大力推广单果包装贮藏,减少腐烂率。


4.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与主攻城市举办的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或节会活动,做好果品展示展销工作。


(三)统一“赣南脐橙”、“甜柚”品牌,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在对外广告、宣传推介、音响文字等资料以及果品包装物上统一使用“赣南脐橙”、“甜柚”品牌,统一使用“世界橙乡--”形象标识。


2.规范果品包装物的使用。


(1)包装物上必须明示“赣南脐橙”、“甜柚”或其英文名称。


(2)包装物必须明示生产企业、地址和联系电话。


(3)核准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论证标识的,必须标明该标志编号。


(4)对所有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使用果品包装物进行严格审查并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3.大力推广使用“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所有果品加工营销企业、合作社全面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宣传及扶持力度。


(3)“赣南脐橙”、“甜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采取授权使用的方法进行管理,“赣南脐橙”授权使用企业严格按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签为载体的追溯系统进行生产、加工、销售。


(四)开展“提质量、树品牌、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严厉打击早采、催熟、染色等行为


1.搞好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巡回宣讲、制作专题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果农和经销企业自觉维护赣南脐橙及甜柚品牌。


2.规定最早采摘时间,严格禁止采青果行为。加强产区监督管理,组织质监、工商、农业、果业等部门深入果园、农户,开展拉网式的巡回检查,禁止在规定最早采摘时间之前的采果、销果等行为。


3.加强对果品加工企业的监督与检查,坚决杜绝脐橙染色。


(1)对全市所有贮藏、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经销商建立档案,列入监管范围。


(2)落实专人驻厂监督,加强对贮藏加工销售企业的质检监管工作,采取定人员、定企业、定岗位、定职责、包质量、包安全的“四定两包”措施,做到人员到厂、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3)要求各加工企业与市果业协会签订赣南脐橙质量保证承诺书。


4.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采摘青果、催熟、染色的给予奖励。


5.对果品加工营销企业在规定的开采时间前采青果进行果品催熟或出现脐橙染色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培育赣南脐橙、甜柚品牌


1.根据市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级的要求,筹集50万元用于中央电视台开展赣南脐橙营销广告宣传。


2.安排资金在目标市场的省地电视台、报纸、公交线路等媒体上开展广告宣传。


3.组织在主攻城市举办各种大型节会活动,宣传赣南脐橙、甜柚,举行免费品尝、免费赠送、参与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


4.申报甜柚为省驰名商标。


5.协助做好第三届国际脐橙节的有关工作。


(六)着力抓好主攻城市赣南脐橙专销区建设


1.着重抓好西安、榆林及宝鸡三个城市水果批发市场的赣南脐橙专销区建设。专销区建设按严格规范管理的思路,达到“五有一无”目标。


(1)有场所。在西安、榆林及宝鸡三个城市的水果批发市场划出一定区域作为赣南脐橙专销区,专门销售赣南脐橙和甜柚。


(2)有牌子。一是有醒目的专销区名称牌子;二是有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专销区建设的主攻县市、联系人电话、聘请管理人员及电话、当地工商和市场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或投诉电话。


(3)有管理人员。我市派出或在当地聘请专销区管理人员若干人,专门组织并管理赣南脐橙经销商进入专销区销售,确保80%,力争100%的赣南脐橙经销商入区销售,并在专销区统一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箱标与果标。


(4)有宣传方式。在专销区要通过横幅、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宣传赣南脐橙上市时间及赣南脐橙识别方法,提高赣南脐橙知名度。


(5)有联动保护机制。加强与所在城市的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以及批发市场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发挥其职能,形成产销两地保护机制,为赣南脐橙果品的销售、维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6)无假冒伪劣赣南脐橙和染色橙。


2.在建设专销区的西安、榆林、宝鸡三个城市举办赣南脐橙、甜柚免费品尝活动。


3.在建设专销区的西安、榆林、宝鸡三个城市电视台、报纸或公交车等户外媒体进行赣南脐橙广告宣传,宣传时间连续1个月以上。


(七)建立完善的市场信息平台


由市果业协会负责,组织建设甜柚网,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安排专人收集产地、销售市场甜柚及脐橙果品价格、供求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发布营销信息,强化产、销信息沟通。


(八)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1.积极培植出口加工企业。重点培养一家有实力的企业成为出口企业;鼓励本地企业申报自营出口权,提高出口创汇能力。


2.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举办和参加各种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提高我市果品在国际的影响力。


3.强化服务功能。果业、商业及质检部门要与出口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扶,随时协调解决出口企业在果品报关、报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出口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调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果品营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柯岩松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宋英任副组长,市委农工部、农粮、果业、交通、供销、商务、工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果业局,由曾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果业合作社、营销联合会、主攻省办事处等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督查、调度和考评。


2.加强脐橙营销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场开拓的需要,加强营销力量,增加编制,招聘3-5名专业人员,建设一支能力强、懂营销、会管理、善交流、有积极性的营销队伍,卓有成效地做好搭台建制、产销对接、落实总经销,设立专销区、开展品牌打假等营销体系建设的服务工作。


3.落实营销资金。为确保开拓市场经费,从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果品市场开拓、产品推介、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等营销活动和奖励果品销售有功人员和企业。


(十)严格考核考评


1.果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工作要常年抓,责任落实到各成员单位,采取开会调度、相互监督的方法,促进营销体系建设。


2.对贮藏、销售果品数量多,对产业发展贡献大、成绩突出的龙头企业,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


3.对积极参与果品市场营销,工作认真负责、开拓进取、对果品营销体系建设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